各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皖教秘高[2021]136号)(附件1)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37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8年及以前延期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备注: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也可结题。
二、报送内容
1.填写《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3);
2.填写《“国创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附件4);
3.填写《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类统计表》(附件5);
4.编制学院《年度报告》(附件6)。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附件3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学院盖章),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附件4/5/6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电子版均发送至1198715340@qq.com。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doc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doc
附件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xlsx
附件4:“国创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docx
附件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类统计表.xlsx
附件6:年报模板.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