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学校自评自建,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校字〔2024〕91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制定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建工作组,制定评建工作方案。
二、材料要求
1.各评建专项工作组、各分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评建工作方案,参照《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的审核评估重点内容、指标体系以及任务分解,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各学院的评建工作方案,主要是梳理学院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支撑材料及目录,做好教学档案管理,认真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分工,强化时间节点,实现持续改进。
三、材料报送
1.各评建专项工作组的联络员须由牵头部门指定一名副职担任,各学院和其他部门的联络员由学院和部门自定。
2.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审核评估期间相关工作的联络及支撑材料的提交。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审核评估联络员工作 QQ 群”(群号:933433257)。
3.各学院、各部门于 2024年12月27日前将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含工作进度)报送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行政楼 1121),联系人:董文静,电子档发送邮箱:173754031@qq.com。
附件:
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分项任务分解一览表.docx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和部门组长、联络员信息登记表.docx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