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建设检查的通知》,学校在前期各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以“学院互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抽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分组情况
1.请各学院于12月1日之前根据《学院互查安排表》完成学院互查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互查学院自行商定,被查学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学院互查安排表 |
建筑工程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数理和金融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人文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艺术学院 | 纺织服装学院 |
体育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电气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2.各学院成立互查专家组:建议由学院教学院长、教授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
3.请检查学院将互查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含组长、秘书)提前1天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二、检查流程
1.自查情况汇报:被检查学院汇报2021年“双基”建设自查情况,重点汇报2020年“双基”验收未完全达标基层教学组织的整改情况、新增“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建设情况、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及省级教学示范课进展情况,建议PPT汇报(8-10min)。
2.现场检查:检查学院专家组对被检查学院“双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双基”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名单》见附件1),填写《2021年“双基”建设情况检查学院互查表》(附件2),并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学院进行反馈。
3.请检查学院于12月3日前报送被检查学院的《2021年“双基”建设情况学院互查表》纸质盖章原件至教务处教学科。
4.请被检查学院于12月3日前根据检查反馈意见报送修改完善的《2021年学院“双基”建设情况检查达标统计表》(附件3)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1205124018@qq.com。
附件:
附件1 2021年各学院“双基”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名单.xlsx
附件2 2021年“双基”建设情况检查学院互查表.xls
附件3 2021年学院“双基”建设情况检查达标统计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