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建设情况检查、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539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建设检查的通知》,学校在前期各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学院互的方式进行检查、抽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分组情况

1.请各学院于121之前根据《学院互查安排表》完成学院互查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互查学院自行商定,被查学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学院互安排表

建筑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数理和金融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艺术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

体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各学院成立互查专家组:建议由学院教学院长、教授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

3.请检查学院将互查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含组长、秘书)提前1天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二、检查流程

1.自查情况汇报:被检查学院汇报2021年“双基”建设自查情况,重点汇报2020年“双基”验收未完全达标基层教学组织的整改情况、新增“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建设情况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及省级教学示范课进展情况,建议PPT汇报(8-10min)。

2.现场检查:检查学院专家组对被检查学院“双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双基”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名单》附件1,填写《2021“双基”建设情况检查学院互查表》(附件2),并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学院进行反馈。

3.请检查学院于123日前报送被检查学院的2021“双基”建设情况学院互查表》纸质盖章原件至教务处教学科。

4.请被检查学院于123日前根据检查反馈意见报送修改完善的《2021年学院“双基”建设情况检查达标统计表》(附件3)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1205124018@qq.com

附件:

附件1 2021年各学院“双基”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名单.xlsx

附件2 2021年“双基”建设情况检查学院互查表.xls

附件3 2021年学院“双基”建设情况检查达标统计表.docx


教务处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