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和省厅要求,请各学院在前期一流专业建设点预申报专业中择优推荐1个专业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于12月2日下午16:00前报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1,电子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1198715340@qq.com),于12月3日上午上班8:00报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1198715340@qq.com)。
教务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