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学生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5      访问次数: 1497

各学院:

为了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作用,落实“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校教字〔2022〕50号),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学生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价时间

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14日(注:分阶段发布所需评价课程,每阶段具体发布时间另行告知)

二、学生评价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

三、操作流程

1.登录:学校主页→校园服务→教务系统→“二、教务系统(新系统—自2019-2020-2学期开始使用)入口”→用户名→密码→登录→量化评教。

2.评价与提交:对各阶段未评价课程中每一位教师按设置的评价要素进行评价,点击“暂存”后可以修改分数,点击“提交”时需仔细核对,“确认”后不能更改。

3.完成评价:当“操作”栏中评价任务均为“评教完成”时,表示已完成当前阶段评价操作。

四、其他

1.学生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必要环节,也是收集教学信息的有效渠道,为了保证学生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需评价课程的学生评价后查询该课程考核成绩。

2.各学院做好动员工作,需通知到每个班级、每一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课程的评价,逾期“网上评价”系统将自动关闭。

3.学生评教信息是保密的,请独立完成对任课教师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发现代评现象,将予以严肃处理。

4.各学院通知授课教师及时关注学生评价结果,并做好教学质量提升的持续改进工作。

5.学生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电话:0553-2871403(黄老师)。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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