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严格教学过程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现对2018-2019学年度第2学期教学值勤工作安排如下:
一、值勤工作组
值勤工作组分为值勤单位和督查组。
值勤单位由各学院领导、教学秘书、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组成,教学院长负责各值勤单位教学值勤的牵头、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督查组由校院两级督导组成员组成,根据安排由校督导组成员担任组长,并负责督查的牵头、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值勤单位负责检查以下工作:
1.学生出勤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2.教师迟到、早退、缺课情况;
3.教师上课时的精神风貌以及学生的听课情况;
4.课堂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备课笔记、学生名册、教材等)的规范情况;
5.实践环节教学的准备、教师指导及学生实验独立操作和训练的情况;
6.教学运行和整体教学秩序情况;
7.其他情况。
(二)督查组负责督查各值勤单位值勤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日常教学运行的巡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将值勤工作计划于2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2.认真填写《教学值勤记录表》,并对教学值勤中发现的问题或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姓名等信息;
2.对教学值勤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其他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书面报教务处;
3.请值勤单位在值勤周前一周到教务处质量评估科领取《教学值勤本》,值勤周最后一天下午下班前将《教学值勤本》交送到教务处。
望各学院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教学值勤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各教学楼均需安排值勤人员。
附: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值勤安排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2日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值勤安排表
周次 | 值勤单位 | 值勤单位负责人 | 督查组 |
第2周(2.25-3.1) | 教务处 | 凤权 | 校督导 |
第3周(3.4-3.8) | 机械学院 | 朱协彬 | 魏中俊,电气学院督导员 |
第4周(3.11-3.15) | 电气学院 | 陆华才 | 黄小华,机械学院督导员 |
第5周(3.18-3.22) | 纺服学院 | 袁惠芬 | 李明扬,生化学院督导员 |
第6周(3.25-3.29) | 生化学院 | 高建纲 | 徐东辉,纺服学院督导员 |
第7周(4.1-4.5) | 管理学院 | 谢荣见 | 唐玲凤,艺术学院督导员 |
第8周(4.8-4.12) | 艺术学院 | 张学东 | 田 丽,管理学院督导员 |
第9周(4.15-4.19) | 计算机学院 | 刘 涛 | 刘新华,数理学院督导员 |
第10周(4.22-4.26) | 数理学院 | 王传玉 | 丁纯梅,计算机学院督导员 |
第11周(4.29-5.3) | 人文学院 | 周 伟 | 郎 朗,外国语学院督导员 |
第12周(5.6-5.10) | 外国语学院 | 唐雪梅 | 钱 涛,人文学院督导员 |
第13周(5.13-5.17) | 体育学院 | 胡 好 | 陶 皖,建工学院督导员 |
第14周(5.20-5.24) | 建工学院 | 张金轮 | 项立群,体育学院督导员 |
第15周(5.27-5.31) | 马克思学院 | 李红星 | 汪晓宇,纺服学院督导员 |
第16周(6.3-6.7) | 纺服学院 | 袁惠芬 | 潘 安,马克思学院督导员 |
第17周(6.10-6.14) | 艺术学院 | 张学东 | 颜小燕,人文学院督导员 |
第18周(6.17-6.21) | 人文学院 | 周 伟 | 张 明,艺术学院督导员 |
注:1.值勤单位教学院长负责教学值勤的牵头、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2.督查组名单的第一人负责督查的牵头、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3.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对教学值勤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4.教学值勤本由值勤单位于值勤周前一周到教务处质量评估科领取,值勤周最后一天下午下班前将《教学值勤本》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