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以及《安徽工程大学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校字〔2024〕4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结构,不断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现将我校2026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与调整申报预通知如下:
一、坚持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把立德树人融入专业设置全过程,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需求导向。紧密对接安徽省“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依托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增强专业调整与人才培养适配性。
3.坚持交叉融合。按照四新建设要求,规划布局跨学科交叉专业,促进理工结合、工工交叉、工文渗透。
二、专业设置条件
各学院申请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毕业生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3.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说明: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专业数量保持总体稳定,原则上新设1个,须停招或撤销1个。
三、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新专业申报
1.申报范围
2025年已进行新专业预备案申报的专业,以及2026年需超常规布局的专业(含目录外专业)。
2.学院申报
(1)专家论证。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校外专家,需包含安徽省专业合作委员会委员、同类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和行业企业专家等。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论证结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3)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学院需提交专业增设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一份。超常规布局专业需额外提交论证材料,阐述设置该专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3.学校审议与申报
教务处将对专业申报申请和论证结果进行审核,并提请学校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请上级部门审批。
(二)新专业预备案申报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新申报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申报,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正式申报的专业须与预备案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学院可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重大领域、新兴产业领域、紧缺急需领域等计划新增的专业,或整合、优化现有专业为新专业,填写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2),经评议专家组评议、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一份至教务处。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将提交教育部系统进行预备案申报。
(三)专业撤销与停招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对于停招不满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相关学院可在妥善安排学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申请进行撤销备案。
申请撤销专业,填写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3),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一份至教务处。
拟停招专业,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招生办),教务处(招生办)提交学校审议通过后,予以停招。
四、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于5月9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待省厅正式通知发布后,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教务处教学科),电话:2871049。
附件:1.
2026年度专业增设申请表.docx
2.
2026年度专业预备案申请表.docx
3.
2026年度专业撤销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