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7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为持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就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2日-3月15日(开学第1-2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教学规范、学风状态、条件保障及评估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查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教学组织、教学质量和课堂管理等教风情况。

2.查学生报到率、课堂纪律、前排就坐率、上课抬头率、学习状态等学风情况。

3.查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归档规范情况。

4.查教室及实验室等设施运行保障情况。

5.查本学期教材选用审读记录、马工程教材是否100%选用和使用、对学生自行采购教材进行引导和管理的措施、自购教材的使用等情况。

6.查教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开展等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新进教师助课助教、参与学生班级管理、实验室建设和校企合作等“123工程”落实情况。

7.查专业内涵发展、专业认证推进等专业建设情况。

8.查人才培养改革及学分制选课等执行情况。

9.查本学期补缓考等工作进展情况。

10.查其他常规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应成立期初检查工作组,明确责任,做好过程记录。围绕检查过程中的亮点、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总结,并填写《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于3月20日前将纸质盖章件报送至教务处质量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249424@qq.com。

2.聚焦评估,持续改进。各学院应结合上学期工作总结与本学期教学安排,召开教学相关会议。坚持检查与整改并重,紧密对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专业认证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实施闭环管理、精准施策,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871318。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doc

                教务处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