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319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截止时间

责任单位

工  作  要  

录入与核对

培养方案课程

926日前

各学院

1.各学院严格按照既定各年级培养方案录入并核对课程信息(包括课程类别、学分要求等),其中2025级按照提交学校版本进行录入;

2.做好各年级“通识选修课”实践类别信息维护工作。

3.实行“录入人与审核人分离”原则,填写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

申报学科专业

交叉课程

1010日前

各学院

1.各学院应确保培养方案中必修交叉课程顺利开课,前期选课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交叉课程,学院应优先开设并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

2.鼓励课程资源充裕学院,结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根据学生需求和意愿,积极开设交叉课程供其他学院学生修读;

3.有特殊需求学院,应与开课学院协商确认后,由开课学院报送相关课程信息;

4.建议每门交叉课程1学分、16学时鼓励开设0.5学分、8学时的课程;

5.按时报送相关课程材料。

公共课程安排

教学任务进程

1014日前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理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处、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全校开设的《工程训练》《体育》《大学英语》、思政课、高等数学等部分公共课程的进程、周课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录入系统,各学院不得修改。

其他课程(含跨学期课程)安排教学任务进程

1022日前

各学生学院

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教学任务进程、周课时,要增加课程供给,结合产业实际,专业方向课程应开尽开。

安排授课教师、教学班,录入学科专业交叉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校企共建课程,并按要求组织教材选用工作

1029日前

各开课学院

各学院教学任务全部安排确定后,须及时填报相关教师授课信息表。

审核及完善

115日前

教务处、各学院

各学院根据审核意见完善教学任务。

 

二、相关说明及要求

1.教学周安排。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1-18周为教学周,19-20周为考试及实践周。

2.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以免影响全校正常工作进展。

特别是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确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管理,实行“录入人与审核人分离”原则,即一人录入,另一人负责核对,确保录入课程与对应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并填写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3.合理优化教学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学业深造、就业和实习实训实践需求,按照“前紧后松”原则,根据实际,鼓励大一、大二年级积极开设跨学期课程;充分利用第19-20考试及实践周,第19周安排课终考试,第20周可结合专业实际安排写生、考察、实习或学科技能竞赛培训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4.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开设跨学期课程的学院应做好学生意见征求和选课引导工作,选课后剩余学生在10人以下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设。

5.规范教材选用。应严格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规范开展教材选用、审核工作,并对开设课程进行认真核对,避免出现漏订、错订、重复征订现象。其中马工程重点教材要求100%选用、100%征订。

6.操作指南。各项工作具体操作详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指南》(见附件1)。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潘老师,电话:2871403(培养方案审核,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教师授课信息表报送);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871049(教材选用、交叉课程申报);

联系人:程老师,电话:2871045(教学任务编排)。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指南.doc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doc



  

教务处    

202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