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任务要求,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学习资源,赋能学生可持续发展,现就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线下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我校通识选修课分为“劳动教育”“美育(公共艺术)”等多个类别(具体类别及归口开课单位见下表),每门课程原则上为16学时、1学分。
通识选修课类别及对应归口开课单位
序号 | 课程类别 | 归口开课单位 |
1 | 劳动教育类(含实践) |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
2 | 人文素质修养类 |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
3 | 美育(公共艺术)类(含实践) |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
4 | 创新创业类 | 学生处 |
5 | 心理健康类 | 学生处 |
6 | 其它类(含工程伦理) | 开课教师所在单位 |
注: “美育(公共艺术)”类实践课程包括“艺术教育俱乐部”和“美育活动实践课”,其中“艺术教育俱乐部”面向对象建议为全校本科学生,“美育活动实践课”面向对象建议以申报学院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程序
1.已有课程的申请
相关教师可根据专业特长,申请学校已备案的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见附件1),填写《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附件2)、《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3)提交至归口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集中报送教务处备案。
2.新增课程的申报
申报新课程的教师需填写《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附件2)、《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3)、《通识选修课申报表》(附件4,并附加盖公章的最新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至归口开课单位,由归口开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填写《通识选修课(新课程)专家论证报告》(附件5),报教务处审批。
三、相关要求
1.通识选修课选课人数原则上在30人及以上方可开班,选课人数上限建议不超过120人;美育实践、劳动教育实践等选课人数上限不高于80人的课程,选课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申报上限人数的1/3方可开课。
2.为保证通识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每门课程须有稳定的、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含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讲授通识选修课门数不超过2门,每一轮承担教学任务不超过2个(美育实践和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
3.为保障跨校区学生的通识教育,建议开设多个教学班的课程,至少有1条教学任务开课校区为国际工程师学院。
4.请各归口开课单位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请汇总表》(附件6)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5.归口开课单位需在2025年6月20日前登陆学校教务系统,新建并安排经学校审批或备案通过的本单位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
6.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选用教材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附件1:已备案通识选修课一览表
附件2: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
附件3:教师授课计划表
附件4:通识选修课申报表
附件5:通识选修课(新课程)专家论证报告
附件6: 2025—2026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
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