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加强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信息反馈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7号)要求,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学校聘任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

二、考核等级

1.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学院“优秀”等级名额见下表(按照校教字〔2020〕7号文件计算)

注:“优秀”等级奖励指标另行通知,不占学院名额数量。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2024~2025学年从未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任何学习效果调查活动。

(2)2024~2025学年受过纪律处分。

三、考核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考核(其中“优秀”等级要在学院予以公示),并于5月26日前将“2024~2025学年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表”(见附件)、“公示结果无异议说明”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A座901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460249424@qq.com,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871284。

2.学院对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认定相应学分。

3.学校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给予表彰奖励,授予“优秀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称号。

附件:2024~2025学年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表.xlsx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5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