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生中心”理念,健全“评价-反馈-改进”闭环质量保障机制,持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校教字〔2022〕50号)要求,现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学生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价时间
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29日。
二、学生评价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
三、操作流程
1.评价登录:学校主页→校园服务→教务系统→“二、教务系统:入口”→用户名→密码→登录→量化评教。
2.评价与提交:对“进行评教”课程中每一位教师按设置的评价要素进行评价,点击“暂存”后可以修改分数,点击“提交”时需仔细核对,“确认”后不能更改。
3.完成评价:当“操作”栏中评价任务均为“评教完成”时,表示已完成当前阶段评价操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做好动员工作,保障学生评教的规范性、有效性和时效性。需通知到每个班级、每一位同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课程的评价,评价后方可查询该课程考核成绩,逾期“网上评价”系统将自动关闭。
2.本次课程教学学生评价的指标体系见附件1,请学生秉持“客观评教 诚信评教”的原则来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评教信息将为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相关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依据,如果发现代评现象,将予以严肃处理。
3.学生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在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及时联系教务处质量建设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871284。
附件1:课程教学学生评价的指标体系.doc
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