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业警告与学习困难学生帮扶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浏览次数:227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警告与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暂行办法》(校教字〔2024〕15号),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学生中心的理念,加强学业指导,现开展学业警告与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自查。

1. 自查时间范围:2023-2024-2学期、2024-2025-1学期。

2. 自查条目:见《本科学生学业警告与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自查清单》(附件1)。

3. 自查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本科学生学业警告与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自查表.pdf

 

教务处  学生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