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编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907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本科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根据学校《关于制(修)订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24〕18号)要求,现开展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汇编范围

1.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专业选修课和交叉必修课,不包括“第二课堂”),由开课单位统一报送教学大纲,涉及跨学院的课程请相关学院及时沟通后由开课学院报送。部分公共课程报送单位如下。

序号

课程类别/课程名称

教学大纲报送单位(归口开课单位)

1

《工程训练》系列课程

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2

《文献检索与利用》

图书馆

3

《社会实践》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5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1)/(2)》

学生处

6

《军事技能》

学生处

7

《军事理论》

体育学院

2.2024年开设的交叉选修课由开课学院统一报送教学大纲,2024年开设的线下通识选修课由归口开课单位统一报送。

序号

课程类别/课程名称

教学大纲报送单位(归口开课单位)

1

通识选修课(美育类)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2

通识选修课(劳动教育类)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3

通识选修课(人文素质修养类)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4

通识选修课(心理健康类)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5

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类)

学生处

6

通识选修课(其它类)

开课教师所在单位

3.相同单位开设的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学时学分完全一致)可只报送一次;涉及多个类别的同一门课程,其课程类别可按以下顺序就前填写: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学科基础课程(必修)、学科专业课程(必修)、学科专业交叉课程(必修)、实践教育课程(必修)、通识教育课程(选修)、学科基础课程(选修)、学科专业课程(选修)、学科专业交叉课程(选修)、实践教育课程(选修)、辅修课程、微专业课程。

二、工作要求

1.本次课程教学大纲汇编以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强化能力培养,按照“反向设计,正向施工”,提升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及时引进与本课程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2.相关单位应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对课程教学大纲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所有课程采用规范的中英文对照名称。

3.对于上级文件有统一要求的课程大纲,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本次教学大纲由各报送单位按课程类别汇总,并于2024年1225日前将XXX课程教学大纲2024版》(附件1)XXX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审核表》(附件2,请按课程类别排纸质签字盖章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386545565@qq.com。

联系人:王老师(2871049

 

附件1:《XXX课程教学大纲2024版》(供参考)

附件2:XXX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审核表

 

教务处    

2024114

附件1:《XXX》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024.docx附件2:XXX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