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微专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63

各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微专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秘教高20243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行申报,学校拟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请于3月2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郑老师,2871403,1205124018@qq.com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微专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