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校国字〔2023〕8号)文件(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教学项目实验、毕业论文实验、创新训练计划实验等所有本科生实验教学活动(含工程训练中心)。
二、 安全风险评估安排
分为两个阶段:学院自评和学院互查。
(一)学院自评阶段
1.各学院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对象,组织专家开展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审定,要求一项目一评估,每个实验项目均需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中附件:《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完成所有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后,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附件2)。
2.后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或新增实验项目时,须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报教务处。
(二)学院互查阶段
学院互查阶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控安全风险源头。
2.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方可开展实验。未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应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与完善,直至评估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实验。
3.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日前,将《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将《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统一发至QQ:23991689,命名方式为“学院+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汇总表”。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