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预检查及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浏览次数:327

各学院:

为确保开学平稳有序,强化本科教学过程性管理,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学校开展教学检查,包括开学预检查(8月31日-9月2日)及期初教学检查(9月4日-9月17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一)开学预检查

重点根据以下“五查”的内容开展。

1.查实习、实验室准备情况及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2.查开学第一节、第一天授课教师和学生通知到位及准备情况。

3.查教材发放准备情况。

4.查迎新准备工作。

5.查其他相关情况。

(二)期初教学检查

重点根据以下“十查”的内容开展。

1.查上课教室、教学设施准备及运行保障情况。

2.查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教学计划上报和教学安全执行情况。

3.查学生(含新生)报到、到课率、抬头率情况。

4.查本学期教材使用情况,包括教材选用过程审读记录(审读人员,审读教材清单等、审读意见、学院集体讨论记录、公示情况等)、马工程教材100%选用及学生自行采购教材到位情况等。

5.查上学期教学材料归档及规范情况。

6.查教学任务安排情况,主要包括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含专职、兼职)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具体填报表格另发学院)、助课助教落实情况(指新入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需至少助课助教一个学期,以及未完成助课助教任务不能独立授课情况)。

7.查专业建设情况,包括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推进等。

8.查本科生导师落实情况,包括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度、选课等。

9.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展情况、协议落实情况。

10.查其他相关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检查;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教学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开学各项教学工作,成立专门的教学检查工作组,责任到人,作好记录。

2.问题导向。在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应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精准施策,压实管理责任,力求改出实效;召开教学相关工作会议,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教学安排。

3.持续改进。检查结束后,结合实际情况,各学院应认真总结并持续改进。请于9月3日之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预检查总结表》(见附件1)盖章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460249424@qq.com;并于9月24日之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2)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460249424@qq.com。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预检查总结表》.doc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doc

 

教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