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555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校教字〔2022〕5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2022-2023学年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归属到专业所属学院进行考核,同一位教师只能归属一个学院参加考核。

二、考核流程

1.系统设置

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在教务系统中进行,6月5日教务处进行系统设置,将“管理员操作说明”发给各学院管理员(教学秘书)。

2.参评教师名单与分组确认

6月6-7日,各学院梳理参评教师名单及信息,确保学院教师“应评尽评”,填写《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参评人员明细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6月7日前发至邮箱460249424@qq.com。原则上参评教师名单一经确定,不允许修改。

6月8-11日,各学院管理员按照“管理员操作说明”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分组、设置测评身份,完成后及时反馈教务处质量建设科黄老师。

3.测评系统开启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分组完成进度,统一进行测评系统开启,具体测评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教师、领导和教学督导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执行。评价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形,请各学院及时联系教务处质量建设科黄老师协助处理。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做到无遗漏、无差错,结合“校教字〔2022〕50号”文件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具体内容、负面清单等相关要求以及学院考核细则,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各学院需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等次的评定、考核结果的公示要按照“校教字〔2022〕50号”文件执行。

3.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领导和教学督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

四、材料报送安排

各学院于2023年9月8日前将《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教学单位)》(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校)》(附件3)、学院“考核细则” “公示结果无异议说明”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A座90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249424@qq.com。

附件:

1.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参评人员明细表.xlsx

2.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教学单位).xlsx

3.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校).xlsx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