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21号)(附件1),现将我校立项名单公布如下(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系统平台(http://cxhz.hep.com.cn)查看并下载立项证书。
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协助并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加强与企业联系,严格按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高效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合作协议及时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印章使用审批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登记后,在系统平台上传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企业实际经费到账情况,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财务立项/追加经费申报表》(附件4),经相关单位、教务处审核后,报送财务处。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2022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印章使用审批表.doc
附件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财务立项追加经费申报表.xls
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