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举办“国创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及纪念丛书征文的通知》(附件1)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关于举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的通知》(附件2)和《关于“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的通知》(附件3)转发给你们,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荣誉表彰
1.学校推荐荣誉类别及指标
1名最佳导师奖(原则上参加指导国创项目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2.具体要求
填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推荐表》(详见附件4)和相关的支撑自荐材料。
二、纪念丛书征文
1.主要内容
该丛书分为《管理篇》《回眸篇》《改革篇》《创新篇》《创业篇》《成长成才篇》6部,征文内容及要求详见《关于“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的通知》(附件3)。
2.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学院需报送的征文数量(见下表)要求,积极组织历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师生参加征文活动。各学院严格审查,对征文内容的思想性与原创性把关,严格按照《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格式要求》(附件5),并填写《“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稿件推荐审查表》(附件6),通过学校内容审查的,将全部推荐至上级部门。
序号 | 学院 | 征文数量 |
1 |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 ≥3 |
2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 ≥2 |
3 | 人工智能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数理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体育学院 | ≥1 |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推荐表》(附件3)和相关的支撑自荐材料、《“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稿件推荐审查表》(附件5)和征文文章(纸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至教学科。
附件1:关于转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举办“国创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及纪念丛书征文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举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的通知.pdf.pdf
附件3:关于“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的通知.pdf.pdf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推荐表.docx.docx
附件5:“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稿件推荐审查表.docx.docx
附件6: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格式要求.doc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