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65号)(附件1)精神,我校获批省级“双基”建设示范高校、11个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110门省级教学示范课。为做好项目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省级“双基”立项项目任务书
请各有关学院组织项目主持人即时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任务书》(附件2),“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省级教学示范课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相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省级“双基”立项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并经学院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2021年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由教学秘书汇总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2.任务书由学校于2021年1月13日前审核签章后,返还各学院。项目主持人将签章页扫描后插入任务书相应位置,然后将任务书于2021年1月14日前上传至校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学院管理员于2021年1月14日前完成中检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3.各学院要加强“双基”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管理力度,确保实现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任务书.doc
附件3: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中关于项目中检审核的操作方法.doc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