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6浏览次数:305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建设,做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学校将于826日~98日(第12教学周)对全校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上课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等)的安排、教学设施准备及运行、卫生情况。

2.各学院学生报到及上课情况。

3.任课教师教学准备(如教学大纲、备课笔记、授课计划、教材、学生名册等)及课堂教学开展情况。

4.各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本学期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计划。

5.开展试卷自查工作,分析和总结上学期课终考试情况,对异常情况,应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6.本学期补考工作落实情况。

7.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上学期教学工作和布置新学期的教学任务。

8.有关专业工程教育专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9.进一步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对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内容,认真梳理,补缺补差,推进整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确保达到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预期目标。

10.教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主管工作进行自查,总结教学管理和服务教学工作方面的执行情况,切实保证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专业认证、审核评估整改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教师教案、备课情况、任课教师行为规范、遵守上下课时间以及调(停)课制度情况、课表执行异动备案情况等;本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及任务的执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的准备和落实;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规范及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规范情况;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准备、审核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检查;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应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认真落实检查内容,责任到人,尤其是开学第一天的教学情况。

2.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与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于911日(星期三)之前送交教务处质量建设科。各学院应在教学检查总结中,重点反映教学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整改过程及效果要予以跟踪、记录和评价,对能够解决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对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教学工作中特色做法、好的经验可以总结介绍,并进行推广。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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