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浏览次数:587

各相关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83号)(附件1)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

三、推荐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相关学院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封面学院盖章,一式两份)于2021年8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1198715340@qq.com

 

联系人:李梦群    联系方式:287104915156813082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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