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701
各学院:
现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4 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实际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师生自愿申报。
附件: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