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授予工作,确保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细则》,对本学院预计毕业生逐个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流程附后)。
2、审核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并需学生本人签字核对。
3、于6月16日前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将《2021届预计毕业生毕业、学位预审核一览表》报教务科(纸质形式应经院长审核签名,加盖公章)。
4、请在审核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时上报,审核将依据计划完成审核情况,最终确定毕业生名单及学位授予名单。
5、凡符合申请学位复议条件的学生,应于6月16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经所属学院审核后交到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