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补缓考工作已全部结束,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学生以前各学期不及格课程均可申请,但上学期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本学期不允许申请重修。
二、办理程序
1.选课时间:重修学生首先应于3月31日14:00至4月6日23:30期间上网进行重修选课或报名,2017级建筑学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专业、2018、2019级报名选择“插班重修报名;如果报名不成功则选择“单开班重修报名”,若报名人数达30人及以上将单独开班;2020级实行跟班重修(详见三、注意事项中第4条)。
2.30人以下的2017级(不含2017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2019级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2019级行政管理(专升本)、2019级轻化工程(专升本)、2016级建筑学、2016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课程将采用自学加辅导的形式重修,30人以下的2018、2019级(不含专升本)课程本学期不安排单开班重修。
选课路径:登录学校主页
校园服务
登录教务系统--教务系统(新系统—自2019-2020-2学期开始使用)
选课
插班重修报名或单开班重修报名
在课程列表中选择所插班课程并点击“重修”,若本学期无所申请重修课程列表或显示“不能跨校区选课”,则点“单开班重修报名”。
3.4月9日前课程所属学院根据各课程重修报名人数完成单独开班的上课时间、地点的编排及名单处理工作,单独开班应自第7周开课,第12周前完成教学工作,若开课课程安排在晚上,则上课地点应安排在2号教学楼(一层或四层)或4号教学楼(一层或二层)。
三、注意事项
1.插班重修选课不检测上课时间冲突,选课完成后务必点击“个人课表查询”查看自己所选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
2.凡本学期开课应进行“插班重修选课报名”,但选择了“单开班重修报名”的学生务必于4月9日前将经任课教师签字的重修申请表交到学生所属学院教务员处,逾期不交表的一律按放弃重修处理。
3.单独开班的课程均自第7周开始上课,相关学生务必于4月13日前上网查询自己重修课程课表。
4.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40号,2020级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重修课的开设实行跟班重修的办法,学生跟班参加学习;对量大面广的必修课,如果该学期有正常开设的同门课程,申请重修学生人数达到30人以上,且受到班级容量限制不便于实行跟班重修,则可以单独开设重修班,重修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应与该学期正常开设的同门课程在同一时间、采用同一试卷考核,不得单独出卷。
4.重修学生上课考勤严格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重修课程时间若与本人课表冲突(冲突学时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2),须向任课教师履行请假手续。
5.毕业班重修开班的课程考核应于第12周(2021年5月23日)前完成并录入成绩;其他年级单开班重修的课程考核应于第15周(2021年6月13日)前完成并录入成绩,插班重修的课程考核随所插班级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教 务 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