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号〕11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号〕34号)的要求,我校开展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指标及范围
1.申报指标: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项目按照学校自愿申报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1门,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2.申报范围:课程原则上应为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中心原则上应为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所在基层教学组织。
3.各学院申报示范课程和研究中心均不超过1个指标。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课程申报书(附件4)和教学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6)。
2.各学院审查、汇总,于3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报送至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邮件至1795427996@qq.com。
3.学校组织评审并报送。
附件:
相关通知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