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本科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浏览次数:499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文件要求,为科学规划2021年本科实验教学经费使用,现请各有关单位本着保障基础、突出重点、打造品牌、提升效益等原则,结合实验教学及人才培养需要,做好我校2021年度本科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学校本科基础实验教学实验室、专业品牌实验教学实验室、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开放平台等所需的教学设备。

二、建设类型

1.保基础、补短板

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补充完善基本实验室建设需要,并根据需要按照急、缓顺序申报教学实验平台购置方案,相关测试类实验室须对标国家实验室相关标准建设。

2.一流专业和专业认证

重点支持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对标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标准,结合一流课程建设和教学实际,建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实现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开放,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践环节虚拟仿真实验要求。

4.品牌实验室建设

通过分步实施、分阶段建设,重点打造面向产业前沿、体现学科和专业特色的品牌实验室。

三、基本要求

1.科学规划:此轮实验室仪器购置项目事关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成效和一流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要结合2019-2021年三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充分论证、科学规划,要通过此轮建设巩固基础,彰显特色,形成品牌。

2.条件可行:采购设备主要用于本科实验教学,原则上不购买进口设备,拟采购设备必须有确定的实验用房和场所,无实验场地或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暂不购买。

3.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规划,统筹安排2021年建设资金分配。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上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简表(见附件1),“品牌实验室”购置类型填写具体的阶段建设计划和建设目标(见附件2)。请于2020914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QQ297076714

联系人:王春亭  联系电话:2871047

附件1: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简表.xls

附件2:“品牌实验室”分阶段建设规划表.xls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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