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排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预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浏览次数:1201

各教学单位:

  因疫情防控影响,目前学校尚未正式确定开学时间,根据教学工作进程安排,需对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做预编排工作,现就全校教学任务预编排通知如下(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一、时间总体预安排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周数为20周,第2122周安排复习与考试。

1.课程安排:各学院须于713-720针对学院所辖专业进行课程进程、周课时等信息初排。

2.任课教师安排:各学院及工程训练中心须于721-728针对已排好的课程落实教师。

二、工作要求

1.专业所在学院进程、周课时的要求

1)各专业应重点关注起止周拉长、周课时减小等原则,教学周周最大学时原则上不得超26学时,周平均学时原则上不得超24学时,以保证教学周学时平衡。严格杜绝1-20周内某教学周未安排相关教学活动。

2)全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基础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工程训练》,上述课程的进程、周课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录入系统,各学院不得修改。

3)全校开设的实践环节应集中安排在学期末最后几周,如:全校占用1周实践环节的专业,统一安排在20-20周;占用2周的实践环节的专业,全校统一安排在19-20周,以此类推。艺术类专业特殊实践环节课程的教学进程须全校参与选课的通识必修课(如英语、高数等)时间段错开编排。

42019级开设《工程训练》的专业,需注意《工程训练》与专业课程的教学进程的衔接搭配,确保教学周学时平衡。

5)《线性代数》建议周4学时,教学进程04-11周或12-19周,注意与《物理实验》教学进程的衔接搭配,《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建议周3学时,确保教学周学时平衡。

6)因下学期前3周主要完成春季学期(本学期)未完成的任务,如完成部分课程考核、完成部分实践教学环节、完成部分课程线下补课;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需灵活、合理安排专业课程。

 (7)在落实2020级各专业教学任务前,须按照最新修订(制定)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审核系统中2020级第1学期开设课程的准确性,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科沟通后方可修改。

 (82020级新生第7-8周开设《军事技能》,其余课程从第9周开始编排。

2.开课学院安排任课教师的要求

1)全校特殊类专业:卓越计划专业、中外合作专业、申请单独开班的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应化拔尖班(详见附件1)按照学年制方式编排教学任务。

2)全校《大学英语》、《基础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体育》须按照学分制方式安排教学落实,其余课程不打通选课。

3)原则上不得跨年级、跨校区合班,特别是2018级国际工程师学院所涉及的专业(详见附件2

4特殊类专业严禁跨类合班,根据需要可在同类专业中合班安排;应化拔尖班须单独开班;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如因课程达成度分析及持续改进需要,可申请单独开班。特殊类专业同一课程需分班教学的,要求安排不同的任课老师。

5)同一门课程一个教师最多安排两个平行教学班。

6)教学班容量:理论课程每教学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0人(尤其是思政类、数学类课程),实验类课程应根据实际实验室条件决定每教学班容量。对于广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所承担的教学班可适当增加教学班容量,需报教务处审批并统一安排授课地点。

7)同一门课程若需开设多个平行教学班,在教师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允许开设小班教学,但需安排不同的教师担任,不允许一个教师排多个课头。

8)按照教学要求,各学院在职教授及副教授须承担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各学院教学任务全部落实后,请填写《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授及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统计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明细表》报教学科备案(附件3、附件4)。

9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新进教师助课助教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需申请助课助教的教师,在完成学校助课助教规定要求之前,原则上不安排独立授课。

11需安排助课教师的教学班,一个教学班的助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并且要按学校要求进行助课

12)安排外聘教师授课须经教学院长审批通过后,填写《安徽工程大学聘用兼职教师审批表》,提交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材料至人事处核准、审批,最后留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13)此次教学任务安排时,教材征订信息暂不在教务系统统一填报,教材征订工作请后期关注《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在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请再次核开设课程信息是否完全正确,若仍有漏排、错排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科联系,确保无误。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教学科

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