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毕业班学生重修工作,针对2020届毕业班学生5月10-11日返校后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对象:
1、按照相关培养方案要求,未修满课程或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除外)学分的毕业班学生。
2、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学生返校后补考课程仍未通过的毕业班学生;
二、重修形式:
重修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课程采用单独开班教师课堂授课的形式进行;重修人数小于30人的课程采用教师辅导的方式进行。
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校的学生,各学院应要求授课教师提供相关在线教学资源,同时督促学生参加在线学习。
三、重修开课时间:
根据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安排,毕业班学生将于5月10-11日返校,重修课程开课时间安排如下:
1、《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课程,自5月18日(第15周周一)开课;
2、其他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程于5月18日起陆续开课;
3、本学期毕业班学生补缓考(5月16-18日进行),仍未通过的课程,将于5月25日(第16周周一)起陆续开设重修课;
4、重修课程的教学工作应在6月19日(第19周周五)前完成。
四、考核时间及方式:
考核及成绩上报原则上要求在6月20日(第19周周末)前完成。
因疫情防控原因,具体考核时间及方式可采取灵活的方案,由重修课程授课老师自行根据课程性质和授课计划决定,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完成。教师申请及学院审批材料妥善保存,备查。
五、成绩评定及毕业条件:
1、考核通过的学生,如果达到毕业条件,予以毕业。
2、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延期毕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延期毕业,则按永久结业处理。
3、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校参加正常时间重修考核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批后另行安排考核,也可自愿申请延期毕业。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做好毕业班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引导学生积极面对,督促和管理好毕业生的学习安排,督促任课教师严格抓好重修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
2、请各学院督促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待学业,珍惜最后一次重修机会,及时参加重修。
3、请各学院做好重修课程的统计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妥善安排好重修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根据重修班学生学业任务组织规划好重修考核。
5、对于因新冠疫情防控未能完成校外实践环节重修的学生,各学院要制定专门方案,做好“一人一策”及针对性辅导,并将相关方案报教务处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毕业班学生课程重修安排表一(不含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补考课程)(另行下发给各学院);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毕业班学生课程重修安排表二(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补(缓)考课程)(待毕业班学生返校补(缓)考且成绩上报后再另行下发给各学院)
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