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部分公共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浏览次数:615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系统地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合理基于成果导向的通识公共课程,有效支撑毕业要求需要修订部分公共课程教学大纲,所涉及课程名称及其对应责任学院(部门)见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责任学院(部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形势政策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军事理论及国防教育

体育学院

7

体育

体育学院

8

大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9

高等数学II

数理学院

10

工程线性代数

数理学院

11

工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数理学院

12

大学物理

数理学院

13

物理实验

数理学院

14

大学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5

C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6

就业创业指导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请相关学院(部门)在组织对本单位所涉及课程的修订教学大纲时,根据附件1 的“工程教育认证下课程体系中公共课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中所列各门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撰写该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学习成果和课程目标等内容。附件2公共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示例”供参考。

为便于沟通和交流,建立了群,其二维码见通知最下方,相关学院(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加入


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需经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院长(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由学院(部门)汇总并于316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质建科(电子版发送至QQ1795427996)。

 

附件1 工程教育认证下课程体系中公共课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doc

附件2 公共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示例.doc


 

教务处

202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