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持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优良教风学风,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校教字〔2026〕1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2025-2026学年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兼职教师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考核,同一位教师只能归属一个学院参评。
二、考核流程
1.系统设置
6月16日前,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考核系统设置,并将“管理员操作说明”发至各学院管理员(教学秘书)。
2.参评教师名单确认与分组
6月16—18日,各学院梳理参评教师名单及信息,确保“应评尽评”,填写《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参评人员明细表》(附件1),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6月18日前发至邮箱460249424@qq.com。名单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
6月19—23日,各学院管理员按照“管理员操作说明”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分组、测评身份设置,操作完成后及时反馈教务处质量建设科。
3.测评系统开启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分组完成进度,统一开启测评系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通知。请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和教师严格遵照系统操作步骤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确保无遗漏、无差错,依据学校考核文件中的考核内容、负面清单及本单位考核细则执行,保障考核的有效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各学院应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学院考核细则,并按文件要求进行等次评定和结果公示。
3.所有参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测评。
4.获评优秀、良好等次的教师,在完成院系额定工作量基础上,还需主动承担监考等其他工作量,完成学院教育教学发展关键指标配额,具体标准由各学院自定。
5.在25%优秀等次比例基础上,上年度考核优秀的学院可额外申请不超过5%的优秀指标,其余学院本科教学业绩突出者可额外申请优秀指标(仅限正常考核未进入优秀等次人员)。由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提名并公示后,填写《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次提名教师名单表》(附件2)。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6年9月9日前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次提名教师名单表》、《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附件3)、“学院考核细则” “公示结果无异议说明”等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249424@qq.com。
联系人:质量建设科黄老师 联系电话:2871318
附件:
教务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