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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27浏览:10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数量

1.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标(附件1)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项目承担单位推荐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均为校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申报推荐本年度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2.国家级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支持项目每个单位推荐数额不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可来源于学生自主项目、学科竞赛项目、教师产学研用项目等,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将“大创计划”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相结合,或依托“大创计划”项目进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等学科竞赛的前期培育。

2.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每位学生本年度只能参与1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成员要求为本科在读学生,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本科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可由本科在读学生或研究生在读学生申报。

3.项目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每个项目导师不超过2位,第一导师要求为我校在职教师、且同一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1项。国家级项目第一导师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至少有一位导师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往年指导大创项目延期超过1年仍未结题的老师,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项目指导工作。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有1名企(行)业专家作为第二导师。

4.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者相近选题继续申报。

5.学校不再单独划拨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落实。

四、申报程序

1.2026年度大创项目采取线上申报(学生和教师通过“网上办事”,搜索“大创项目管理系统”,无需账号密码直接登录)的方式,具体请见操作指南(系统首页下载)和填报流程(附件2)。

2.各单位对申报项目的资格和意识形态进行审查,可参考学校评审依据(附件3),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单位评审细则,严格把关,项目评审要实行答辩制度,按限额评议、推荐,并进行公示。涉及科研项目请学院组织学生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由学院留存。

3.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未被推荐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19日前报送《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从系统导出)、《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推荐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5)、推荐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的《申报书》(从系统导出,项目负责人和第一指导教师在《项目申报书》中签字,学院盖章)、公示无异议说明(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一式一份,其中《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98715340@qq.com。

2.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开展大创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请各单位自行宣传推广本年度结题的项目成果,建议宣传稿件形式,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网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教务处李老师(2871049)

附件1: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xls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和填报流程.doc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参考依据.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推荐情况数据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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