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实习管理,确保实习数据报送规范、准确、及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一)实习监管数据
2025-2026学年报送的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报送内容需遵循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具体采集模板及说明详见附件2。
(二)实习培养方案
实习培养方案为与上报实习数据相对应的实习课程的培养方案相关信息,具体字段详见附件3。
二、数据报送方式
数据报送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站:https://sx.chsi.com.cn/)。各学院登录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南及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实习培养方案。
三、数据报送时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数据: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填报;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数据:须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实习数据填报。例如:5月报送4月已结束的实习数据,以此类推。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安排专人负责。
(2)确保实习数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学院对实习数据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平台。教务处在学院填报基础上在系统里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提交系统后数据无法撤回修改。
数据上报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刘琪、周金明,电话:2871047。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