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完善“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闭环机制,持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校教字〔2022〕50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学生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11月24日-2026年1月18日。
二、评价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
三、操作流程
1.系统登录:学校主页→校园服务→教务系统→“二、教务系统:入口”→用户名→密码→登录→量化评教。
2.评价与提交:对“进行评教”课程中每一位教师按设置的评价要素进行评价,点击“暂存”后可修改评分,点击“提交”时请仔细核对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3.评价完成:当“操作”栏中所有评价任务均显示“评教完成”时,即表示已完成当前阶段评价。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学生评教工作规范、有效、按时完成。须通知到每个班级、每一位同学。学生须完成课程评价后方可查询该课程成绩,逾期“网上评价”系统将自动关闭。
2.本次课程教学学生评价的指标体系见附件,请引导学生坚持“客观评教、诚信评教”原则,公正反映任课教师的实际教学情况。学生评教信息作为学校教学与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如果发现代评现象,将予以严肃处理。
3.学生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在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及时联系教务处质量建设科。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871318。
教务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