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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16浏览:195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皖学位函〔2025〕2号)《安徽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皖学位﹝2022﹞8号),学校将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核专业

智能车辆工程、智能感知工程

二、申报流程

1.专业简况表填写。相关专业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附件1中表格内容据实填写,填写内容相关学院须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准备、充实、完整;默认字体采用宋体5号,章节标题、关键信息可加粗或加下划线,确保前后内容格式一致;填写前应仔细阅读表格中的《填表说明》。学院审核、填写意见并签章后,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初稿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jwk@ahpu.edu.cn。

2.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填写《专家审核意见表》(附件2)。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专家评审工作应于11月10日前完成。

3.学校审议。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教务处统一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相关学院领导汇报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联系电话:0553-2871045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2.专家审核意见表.docx

附件3:安徽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pdf

 

 

                                        教务处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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