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责任单位 | 工 作 要 求 |
录入与核对 培养方案课程 | 9月26日前 | 各学院 | 1.各学院严格按照既定各年级培养方案录入并核对课程信息(包括课程类别、学分要求等),其中2025级按照提交学校版本进行录入; 2.做好各年级“通识选修课”实践类别信息维护工作。 3.实行“录入人与审核人分离”原则,填写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 |
申报学科专业 交叉课程 | 10月10日前 | 各学院 | 1.各学院应确保培养方案中必修交叉课程顺利开课,前期选课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交叉课程,学院应优先开设并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 2.鼓励课程资源充裕学院,结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根据学生需求和意愿,积极开设交叉课程供其他学院学生修读; 3.有特殊需求学院,应与开课学院协商确认后,由开课学院报送相关课程信息; 4.建议每门交叉课程1学分、16学时,鼓励开设0.5学分、8学时的课程; 5.按时报送相关课程材料。 |
公共课程安排 教学任务进程 | 10月14日前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理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处、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 全校开设的《工程训练》《体育》《大学英语》、思政课、高等数学等部分公共课程的进程、周课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录入系统,各学院不得修改。 |
其他课程(含跨学期课程)安排教学任务进程 | 10月22日前 | 各学生学院 | 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教学任务进程、周课时,要增加课程供给,结合产业实际,专业方向课程应开尽开。 |
安排授课教师、教学班,录入学科专业交叉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校企共建课程,并按要求组织教材选用工作 | 10月29日前 | 各开课学院 | 各学院教学任务全部安排确定后,须及时填报相关教师授课信息表。 |
审核及完善 | 11月5日前 | 教务处、各学院 | 各学院根据审核意见完善教学任务。 |
二、相关说明及要求
1.教学周安排。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1-18周为教学周,19-20周为考试及实践周。
2.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以免影响全校正常工作进展。
特别是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确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管理,实行“录入人与审核人分离”原则,即一人录入,另一人负责核对,确保录入课程与对应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并填写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3.合理优化教学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学业深造、就业和实习实训实践需求,按照“前紧后松”原则,根据实际,鼓励大一、大二年级积极开设跨学期课程;充分利用第19-20考试及实践周,第19周安排课终考试,第20周可结合专业实际安排写生、考察、实习或学科技能竞赛培训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4.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开设跨学期课程的学院应做好学生意见征求和选课引导工作,选课后剩余学生在10人以下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设。
5.规范教材选用。应严格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规范开展教材选用、审核工作,并对开设课程进行认真核对,避免出现漏订、错订、重复征订现象。其中马工程重点教材要求100%选用、100%征订。
6.操作指南。各项工作具体操作详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指南》(见附件1)。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潘老师,电话:2871403(培养方案审核,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教师授课信息表报送);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871049(教材选用、交叉课程申报);
联系人:程老师,电话:2871045(教学任务编排)。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指南.doc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核对确认表.doc
教务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