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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新进教师能力提升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16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5〕33号)及教学管理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新进教师能力提升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新入职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青年专任教师(已经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其他系列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在申请对象范围之内)。

二、新进教师工作任务

在新进教师入职后的第1个完整学年内,积极参加学院或职能部门安排的培训,加强立德树人价值观塑造;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与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学生班级管理、实验室建设和校企合作,提升综合素养。

三、培育导师遴选及任务

1.遴选条件

新进教师的培育导师由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的人员担任。

2.指导任务

导师应指导并帮助新进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在助课助研、班级管理、实验室建设及校企合作等方面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四、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工作申请程序

1.学院为新进教师遴选并安排导师,指导新教师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书》(附件1),经导师审核后,提交至学院;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章,并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申请工作汇总表》(附件2),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3.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会同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工作内容等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反馈学院,学院督促新进教师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五、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考核

新教师入职后的第1个完整学年内完成计划书中的工作任务后,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考核表》,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能力提升考核达到合格等次,认定助教工作期间的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未完成考核任务之前,原则上各学院不安排新教师担任课堂教学主讲任务。具体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加强工作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新进教师及培育导师严格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培养任务,确保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效。

2.强化过程管理。学院要强化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工作的过程管理,特别是在开展助课、助研、实验室建设、学生班级管理等工作过程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新进教师做好约定工作内容。

3.各学院于2025年9月1日前将附件1的申请表纸质版1份、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各1份,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科。

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2871046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书.doc 

2. 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申请汇总表.xlsx

 3.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zip

 

               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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