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加强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信息反馈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7号)要求,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学校聘任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
二、考核等级
1.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学院“优秀”等级名额见下表(按照校教字〔2020〕7号文件计算)
注:“优秀”等级奖励指标另行通知,不占学院名额数量。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2024~2025学年从未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任何学习效果调查活动。
(2)2024~2025学年受过纪律处分。
三、考核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考核(其中“优秀”等级要在学院予以公示),并于5月26日前将“2024~2025学年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表”(见附件)、“公示结果无异议说明”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A座901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460249424@qq.com,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871284。
2.学院对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认定相应学分。
3.学校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给予表彰奖励,授予“优秀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称号。
附件:2024~2025学年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表.xlsx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