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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与调整申报的预通知
日期:2025-04-22浏览:18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主动服务新质生产力和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现将我校2025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与调整申报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业预备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学院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地方产业发展急需,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特色与优势及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拟于2026年申报新增专业,须在2025年进行预备案。相关学院须提交拟增设专业理由和建设基础、专家审议意见等材料,第二年方可在学校整体专业规划基础上正式申报,正式申报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拟撤销。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对于停招不满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相关学院可在妥善安排学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申请进行撤销备案。

3.专业正式申报:2024年已进行预备案的专业,在充分论证后必须增设的今年可进行正式申报。为服务国家战略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部分专业可在未预申报的情况下超常规申报,提交申报意向并说明原因,学校研究确定后报请上级部门审核。

二、相关要求

1.坚持需求导向,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集体研究专业调整工作,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强化特色专业(群)的系统性建设,积极服务安徽省新兴产业。

2.坚持建设标准,申请新设专业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必需的教学资源。

3.坚持动态调整,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专业数量只减不增,原则上新设1个,须停招或撤销1个。

4.请相关学院于5月16日之前报送《2025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意向表》(附件1),5月23日之前报送《2025年度专业预备案申请表》(附件2)、《2025年度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其中正式申报专业填报材料另发。待省厅正式通知发布后,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老师(教务处教学科),电话:2871403。

附件:

附件1 2025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意向表.xlsx

附件2 2024年度专业预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3 2025年度专业撤销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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