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 教务概况
    • 岗位设置
    • 工作职责
  • 支部党建
    • 支部简介
    • 学习资料
    • 支部风采
  • 教务管理
    • 通知公告
    • 工作流程
    • 新闻报道
    • 考试信息
    • 规章制度
  • 学籍管理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工作流程
    • 常用下载
    • 校友服务
  • 质量监控
    • 通知公告
    • 工作流程
    • 新闻报道
    • 规章制度
  • 教学研究
    • 质量工程
    • 专业设置
    • 培养方案
  • 实践教学
    • 通知公告
    • 新闻报道
    • 毕业设计(论...
    • 劳动教育
    • 规章制度
    • 工作流程(实...
  • 教师能力发展
  • 本科招生
  • 在线咨询
    • 处长信箱(留...
  • 校友服务
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警告与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暂行办法
日期:2024-06-03浏览:1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学生中心的理念,加强学业指导,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方联合教育的功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学业警告制度是学校针对少数学生出现严重影响学业的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本人和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学校、家庭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采取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制度。

第四条  实施学业警告的目的

加强教学与学工联动,强化任课教师、辅导员、本科生导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及时干预,督促在校学生能按照学校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努力学习,加强素质修养,避免和减少学生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条  学生学业警告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

第六条  学业警告的等级及对应条件

学业警告分为一般警告、成绩警告、退学警告三个等级。各等级学业警告的对应条件:

(一)一般警告

1.未请假离校一周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2.因累计旷课受到纪律处分者。

3.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4.其他需要采取一般警告的事项。

(二)成绩警告

学生一学期取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总数(含重修及提前修课学分,不含通识选修课学分、学科专业交叉平台课程学分)不足该学期总学分的2/3者,给予成绩警告。

(三)退学警告

1.学生一学年取得总学分(含重修及提前修课学分,不含通识选修课学分、学科专业交叉平台课程学分)不足20学分的。

2.连续两学期受到成绩警告的。

3.按专业规定的学制,到毕业前一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总量达30学分的。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程”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本科生导师、辅导员、学生骨干等组成。结合本院的实际,全面、细致、深入地开展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和教育工作。帮扶对象为受到学业警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八条 帮扶内容

(一)加强学业咨询,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做好学业规划

充分发挥各基层教学组织和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作用,积极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尽可能使学习困难学生的选课和学业规划科学、合理、可操作。

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的作用,积极开展针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解决其影响学习的思想问题,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二)强化发展咨询,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树立信心

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的作用,积极开展学习困难学生心理辅导、职业发展咨询,指导其走出心理困境、认识自我,重新树立信心。

(三)加强生活关爱,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完善自我

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对学习困难学生加强日常生活关

爱,增强自我意识教育和感恩教育,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增强自我管理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完善自我人格。

第九条 帮扶实施

(一)建立学业档案

由各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组织,建立本学院学习困难学生档案库,内容包括学生的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学业警告通知书》《学业警告谈话记录》《学业警告落实情况登记表》、成绩单等材料,并根据后续学生学习情况和学业警告情况对档案进行适时调整,专人负责管理更新。

(二)进行深入面谈

进入学业警告范围的学生,由学院指定的辅导员与警告对象进行警告告知谈话,填写《学业警告谈话记录》,下达《学业警告通知书》。《学业警告通知书》一式四联,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第一联学院留存、第二联送达学生本人、第三联寄达学生家长、第四联为家长反馈联,反馈回来后连同第一联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存档。

(三)落实“一帮一”机制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专业指导作用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的积极示范作用,建立“一帮一”等互助机制,共同对学习困难学生实施帮扶。

(四)保持家庭联系

辅导员要和每位学习困难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在学生刚进入学习困难学生数据库时必须与学生家长至少沟通一次,告知学生学习等情况,并向家长寄送《学业警告通知书》;平时及时告知学生的近况和帮扶工作的进展,获取学生家庭的支持和配合。

(五)开展教育活动

各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项针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教育帮扶活动。在情感心理、专业学习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对学习困难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其健康成长;对取得进步的帮扶对象要进行鼓励,树立典型。

另外,学院帮扶工作组要深入课堂,关注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以加强课堂监督。

第十条  学校对各学院的学业警告落实情况和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进行及时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警告暂行办法》(校教字〔2018〕60号)《安徽工程大学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校教字〔2014〕33号)同时废止。


快速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学校首页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2021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邮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