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研究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不含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省一流课程等认定类项目),项目立项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照《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项目建设内容,制定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需有教材出版、教研论文发表、学科竞赛奖或教学成果奖等相关的可推广性成果。
3.经学院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纸质一式一份)和专家论证情况(学院盖章或论证专家签字扫描件发送至1198715340@qq.com)由学院汇总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业务归属学院进行管理。
4.学校拟于2024年5月28日前签章后返回学院,由项目主持人将学校签章的页面扫描后插入任务书相应位置,并于2024年5月29日前上传至校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63),学院管理员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5.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落实。
6.省级安徽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项目参见本通知要求,具体以组织部通知为准。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pdf
附件3: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中关于项目中检审核的操作方法.doc
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