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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与调整申报的预通知
日期:2024-04-22浏览:22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深化学校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现将我校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与调整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业预备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学院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拟于2025年申报新增专业,须在2024年进行预备案。相关学院须提交拟增设专业理由和建设基础、专家审议意见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拟撤销。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对于停招不满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相关学院可在妥善安排学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申请进行撤销备案。

二、相关要求

1.坚持需求导向,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集体研究专业调整工作,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积极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

2.坚持严格标准,申请新设专业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必需的教学资源。

3.坚持动态调整,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专业数量只减不增,原则上新设1个,须停招或撤销1个。

4.请相关学院于5月10日之前报送《2024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意向表》(附件1),5月20日之前报送《2024年度专业预备案申请表》(附件2)、《2024年度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盖章件。

待省厅正式通知发布后,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老师(教务处教学科),电话:2871403。

 

附件:

1.附件1 2024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意向表.xlsx

2.附件2 2024年度专业预备案申请表.docx

3.附件3 2024年度专业撤销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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