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 教务概况
    • 岗位设置
    • 工作职责
  • 支部党建
    • 支部简介
    • 学习资料
    • 支部风采
  • 教务管理
    • 通知公告
    • 工作流程
    • 新闻报道
    • 考试信息
    • 规章制度
  • 学籍管理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工作流程
    • 常用下载
    • 校友服务
  • 质量监控
    • 通知公告
    • 工作流程
    • 新闻报道
    • 规章制度
  • 教学研究
    • 质量工程
    • 专业设置
    • 培养方案
  • 实践教学
    • 通知公告
    • 新闻报道
    • 毕业设计(论...
    • 劳动教育
    • 规章制度
    • 工作流程(实...
  • 教师能力发展
  • 本科招生
  • 在线咨询
    • 处长信箱(留...
  • 校友服务
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03浏览:427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以及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2003﹞1号),学校将开展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核专业范围

2024年有首届毕业生、但还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本科专业,即首次招生年份为2020年(学制为四年)或2019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

二、申报材料

1.相关专业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附件1)。

2.相关专业准备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020级专业培养方案、2020级所有学生成绩汇总表、2020级学生等级成绩一览表(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2020级学生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其他能证明人才培养质量的材料等。

三、申报程序

1.学院审核、填写意见并签章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初稿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审核,电子版发送至979207184@qq.com。

2.学院对照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于4月25日前将定稿并签章的所有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

3.学校组织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学院领导汇报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情况。

4.学校整理行文,上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联系人:程老师,电话:2871049。 

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示例-2024.doc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         


快速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学校首页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2021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邮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