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为不断提升本科实践教学环节效果及质量,落实持续改进理念,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总结,相关要求如下。
1.总结对象
实验(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性实验)、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写生、社会调查、专业考察)、课程设计、工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
2.完成总结材料
(1)安徽工程大学实践教学环节总结报告一份(见附件1)
(2)安徽工程大学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
(3)安徽工程大学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xx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新签署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协议原件扫描件(实践类型含实习、校企合作、产业实习等)。同时,学院可根据教学实际与芜湖本地企业(见附件5)签署协议,后期可根据芜湖市相关政策申请实习补助等;已过期的协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协议续签。
附件2的部分数据已参考教务系统的实验周计划完成部分填写,请认真核对并完善其它信息,若有错误、遗漏的数据请直接修改或增加(需标红);此附件是每学年上报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的基础数据,请务必保证数据准确性,既为学校实验室检查提供依据,也为后期上报数据做好准备。
3.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的电子和纸质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刘老师(邮箱:23991689@qq.com),同时做好本单位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实践教学环节总结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4:xx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新签署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关于公布芜湖市“扬帆计划”大学生产业实习第一批企业库名单的通知.pdf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3年月6日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