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结合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第九届安徽工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项目备战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1. 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 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 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 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务、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我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时间安排
1.学院动员:2023年3月——2023年4月。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等。鼓励学院开展“演讲能力提升、PPT制作培训、聘请专家指导”等相关动员工作,跨学院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完成暂定报名参赛项目指标数基础上(见附件1),每个学院结合学科建设成果等,至少重点培育3-5项种子项目,填报《安徽工程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申报简表》(见附件2),且于3月底之前报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王春亭,QQ号:297076714。
2.校赛(暂定):2023年5月——6月。项目参与校级“互联网+”大赛,入选省赛项目进入下一培育阶段。
3.省赛(暂定):2023年7月——8月。项目参加省级“互联网+”大赛,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进入深度培育阶段。
4.国赛(暂定):2023年9月-10月。项目参加国家级“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
五、其他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由校团委负责牵头。
2. 关于赛事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以国赛正式通知发布为准。
附件1:第九届安徽工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申报项目一览表(暂定).xls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申报简表.docx
教务处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