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一流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校教字〔2022〕39号)和《安徽工程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50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对第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各学院要全面梳理建设进展情况,积极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并提前做好接受验收准备工作;
2.对第二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对标对表,落实具体建设举措,在专业建设理念、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3.对第三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明确建设方案,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和制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完善建设举措,加强校内外专家指导,及时跟踪、分析、研究评估指标体系,保证建设期结束后通过认定。
2.请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就高填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建设方案》,于9月22日前将《建设方案》(签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原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建设方案模板.doc
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