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补充标准等为依据,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促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协同育人,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制(修)订重点
1.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思政课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协同效应,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坚持“五育并举”。落实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任务要求,继续加强大学生“四史”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服务支撑“三地一区”建设。
3.凝炼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进一步凝炼专业特色,对接社会发展需求,精准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升人才培养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支撑度。
4.优化课程体系。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依托学科优势,突显专业特色,按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反向设计。
(1)思政类课程。根据教育部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求,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名称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48学时,开课单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议第1学期开设);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名称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48学时,开课单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议第2或3学期开设)。
(2)外语类课程。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学外语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试行)》(校教字〔2021〕50号)要求,本科生(免修生除外)在读期间,须修满 10学分的外语课程,一年级每学期 3学分(48学时)、二年级每学期2学分(36学时)。具体如下:《大学英语(1)》、《基础英语(1)》均为3学分、48学时,建议第1学期开设;《大学英语(2)》、《基础英语(2)》均为3学分、48学时,建议第2学期开设;《大学英语(3)》、《基础英语(3)》均为2学分、36学时,建议第3学期开设;《大学英语(4)》、《基础英语(4)》均为2学分、36学时,建议第4学期开设。
(3)体育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育人功能,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纳入体育课教学考试内容,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规定体育学分方可毕业。
(4)专业前沿课程。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培养学生具有学术前沿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视野,各专业均应开设《XXX专业前沿》课程(1学分、16学时,建议第6或7学期开设),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
(5)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为使学生尽早了解未来就业方向,原建议第8学期开设的《就业创业指导(2)》可以提前至第7学期,具体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以专业负责人为第一制(修)订责任人,教学院长为第一审核责任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各学院须严格执行,不得无故随意变更。
2.各学院要加强调研学习和充分论证。深入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延续性,各专业培养方案均需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已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请认证专业,原则上按照前期论证提交的培养方案执行。
3.各学院要坚持“以本为本、以生为本”的原则,在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强化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充分考虑学生考研就业等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分配各学期的教学任务。2022级培养方案的总学时、总学分要求、体例格式要求等按照《关于制(修)订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校教字〔2019〕43号)执行;通识选修课、《物理实验》等其他要求按照《关于制订(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21〕25号)执行。
4.涉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就学分学时、开设学期等课程信息若有异议,可协商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5.有变化或新增的课程要按照2021年教学大纲编写要求同步制订教学大纲,由学院审核论证并存档。
6.为保证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正常下达和执行,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培养方案修订自查表》(附件1)、《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及院长签字)提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979207184@qq.com。
联系人:程璐、张宏哲,电话:0553-2871049。
安徽工程大学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