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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排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1-11-22浏览:413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运行平稳有序,现就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编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总体安排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周为1-18周,第19周安排考试。

1.课程安排:各学院须于11 月22日—11月28日针对学院所辖专业进行课程进程、周课时等信息初排。

2.任课教师安排:各学院须于11月29日—12月5日针对已排好的课程落实任课教师。

二、工作要求

1.专业所在学院进程、周课时的要求

(1)教学周平均学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4学时,周最大学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6学时,以保证教学周学时平衡。严格杜绝教学周内整周未安排相关教学活动。

(2)学时较少的课程在满足前后学期搭配平衡的前提下,可集中安排教学。

(3)全校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大学英语AI》《基础英语》《大学物理》《大学物理AI》《物理实验》《物理实验AI》《高等数学》《高等数学AI》《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工程训练》《就业创业指导》,上述课程的进程、周课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录入系统(详见附件1-1、1-2),各学院不得修改。

(4)实践环节(除艺术类专业的《短片拍摄》等特殊课程外)应集中安排在学期末最后几周,如:占用1周实践环节,安排在18-18周;占用2周的实践环节,安排在17-18周,以此类推,如有特殊需求,需学院提供论证报告,报教务处审批。

(5)开设《工程训练》的专业,需注意《工程训练》与专业课程的教学进程的衔接搭配,确保教学周学时平衡。

(6)《线性代数》建议周4学时,教学进程01-08周/10-17周,注意与《物理实验》教学进程的衔接搭配,《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建议周3学时,确保教学周学时平衡。

2.开课学院安排任课教师的要求

(1)全校各专业所有课程均按照学年制方式编排教学任务。

(2)全校特殊类专业(详见附件2):卓越计划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拔尖班严禁跨类合班,根据需要可在同类专业中合班安排;拔尖班须单独开班;特殊类专业同一课程需分班教学的,要求安排不同的任课老师。

(4)原则上不得跨年级、跨校区合班,特别是国际工程师学院所涉及的专业(详见附件3)

(5)教学班容量:理论课程教学班容量须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0人,但务必不得超过130人或三个行政班人数),实验类课程应根据实际实验室条件决定教学班容量。

(6)同一门课程若需开设多个平行教学班,一个教师最多安排两个平行教学班。在教师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允许开设小班教学,但需安排不同的教师担任,不允许一个教师排多个课头。

(7)按照教学要求,学校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在职人员(包括专职、兼职)须承担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各学院教学任务全部落实后,请填写《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授及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统计表》、《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明细表》报教学科备案(附件4、附件5)。

(8)根据学校要求,新入职且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及申请助课助教的教师,在完成学校助课助教规定要求之前,不得安排独立授课。

(9)需安排助课教师的教学班,一个教学班的助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并且要按学校要求进行助课。

(10)安排外聘教师授课须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提交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至所在学院和人事处。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在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请再次审核开设课程信息是否完全正确,若仍有漏排、错排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科联系(程老师:0553-2871049),确保无误。

相关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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