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 教务概况
    • 岗位设置
    • 工作职责
  • 支部党建
    • 支部简介
    • 学习资料
    • 支部风采
  • 教务管理
    • 通知公告
    • 工作流程
    • 新闻报道
    • 考试信息
    • 规章制度
  • 学籍管理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工作流程
    • 常用下载
    • 校友服务
  • 质量监控
    • 通知公告
    • 工作流程
    • 新闻报道
    • 相关文件
  • 教学研究
    • 质量工程
    • 专业设置
    • 培养方案
  • 实践教学
    • 新闻报道
    • 通知公告
    • 实验教学
    • 实习教学
    • 课程设计
    • 毕业设计(论...
    • 学科与技能竞...
    • 劳动教育实践
    • 信息填报指南...
  • 教师能力发展
  • 本科招生
  • 在线咨询
    • 快捷回复
    • 处长信箱(留...
  • 校友服务
关于聘任2021-2022学年校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通知
日期:2021-10-15浏览:1984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完善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机制,创新工作形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和学习氛围,改善课堂学风和教风。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7号,附件1),学校决定聘任2021-2022学年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秉公办事,有参与学习效果调查的积极性,如实反映实际学习效果情况。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关心学校教学工作,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能力和调查结果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到学院负责老师处报名(见附件2)。

2.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每个自然班设1名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并在其中选出。

3.学校聘任。教务处复核后,统一发文予以聘任;每届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聘期为一个学年,可连任,毕业时自动解聘。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校教字〔2020〕7号文件,了解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工作规程。

2.请各学院对“2021-2022学年校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名单”(见附件3)以Excel格式按专业班级排序汇总,并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件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A座9009),其中电子版发送至460249424@qq.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_____学院校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名单.xlsx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


快速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学校首页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2021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邮编: 241000